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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力现货市场实施方案:拟推进西电东送市场化进程 逐步转为“保量竞价”
发布时间:2021-12-17

12月17日,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表示,建立“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的电力市场体系。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需求侧响应、容量补偿等市场机制;推进西电东送市场化进程,推动开展直接交易,实现广东电力市场与南方区域市场的有效衔接。


条件成熟时,研究建立输电权交易机制、市场化容量机制;探索开展电力期货和电力场外衍生品等交易;建立健全适应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市场交易机制,促进电力市场与天然气、碳排放等市场的良好衔接。


最大程度凝聚各方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共识,有序、有效、稳妥推进,落实国家部署要求,逐步延长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周期,在总结经验和修改完善有关方案和规则的基础上,适时转入正式连续运行。


方案指出:


市场主体

包括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发电企业、第三方资源提供者等,应符合国家和广东省有关准入要求,满足参与电力现货市场交易的计量、通信等技术条件,按照规定程序完成准入,在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注册;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10千伏及以上的用户要全部进入,其他用户也要尽快进入。


燃煤、燃气、核电发电机组以及省外以“点对网”方式向广东省送电的燃煤发电机组(包括桥口、鲤鱼江发电机组)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可再生能源发电、西电及外来电、抽水蓄能电站、以及储能示范应用项目、可调节负荷等第三方资源逐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电网企业。电网企业包括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超高压输电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以及地方供电企业(含增量配电网企业),按规定承担本营业区域内用户保底供电服务。广东电网公司统一负责省内计量数据的管理,并向售电公司开放签约用户的分时用电数据。


辅助服务市场

初期,以南方区域调频、备用辅助服务市场与现货电能量市场分开独立运行起步,逐步建立省内备用、爬坡等辅助服务交易品种,条件成熟时实现与现货电能量市场联合优化出清。辅助服务市场采用日前预出清、实时正式出清的方式开展,通过集中竞争方式形成出清结果。


电价形成机制

市场机组代理购电电量按照市场月度加权平均价格结算;中长期电能量通过双边协商、挂牌和集中竞争等交易方式形成市场价格;现货电能量通过集中竞争方式,形成分时节点电价作为市场价格。市场用户结算价格由电能量市场价格、输配电价(含线损及交叉补贴)、政府基金及附加等构成,具体在相关方案及规则里明确。

电力市场设置价格上下限值。


需求侧响应

构建全省统一的市场化需求响应机制体系,发挥市场价格对负荷调节的激励作用,建立削峰需求响应、填谷需求响应、容量竞价等交易品种。需求响应市场主体为代理需求响应资源的售电公司、负荷集成商和参与批发市场的电力大用户,费用由需求地区工商业用户及部分市场考核返还资金等承担。


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

引入有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需求的市场化用户,通过售电公司与集中式风电、光伏和生物质等可再生发电企业开展交易,以市场化方式引导绿色电力消费。条件成熟时,研究开展可再生能源电力参与现货市场交易。


西电东送市场化

按照国家要求,逐步推进西电东送优先发电计划放开,“保量保价”电量逐步转为“保量竞价”电量,支持省外电源参与广东电力市场交易,西电市场化交易及其偏差电量部分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市场相关规则执行;与南方区域现货市场相衔接,推动完善跨省区中长期市场机制,有序稳妥推动西电与省内用户(售电公司)进行直接市场交易。


配套关键机制

发电侧变动成本补偿、峰谷平衡机制、系统运行补偿、容量补偿机制、容量补偿机制、价格传导机制、价格传导机制。